近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了《关于发布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的通知》。其中,生态环境部确定了“十四五”时期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城市名单。其中,浙江省上榜城市11个,江苏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均为9个。
此外,生态环境部表示雄安新区、兰州新区、光泽县、兰考县、昌江黎族自治县、大理市、神木市、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要求一并推进。
据悉,“无废城市”是以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,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,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,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,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。
“无废城市”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,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,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,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、资源化利用充分、处置安全的目标,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。
2021年11月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稳步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为指导地方做好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,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,制定了《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。
其中提出,“十四五”时期,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总体目标是: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到2025年,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,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,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,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,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“一张网”,“无废”理念得到广泛认同,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。
2019年5月,生态环境部确定了广东省深圳市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、安徽省铜陵市、山东省威海市、重庆市(主城区)、浙江省绍兴市、海南省三亚市、河南省许昌市、江苏省徐州市、辽宁省盘锦市、青海省西宁市等11个城市作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 。”
资料来源:澎湃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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